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二是计划体系,明确了工作目标。2006年颁布了《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逐步对相关条线和区县下达工作目标,以明确的计划目标体系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标准体系,规范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先后编制颁发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指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热水系统)》等多项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
  四是管理体系,推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协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17个委办局参加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协调推进小组,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工作小组。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做到了每个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建筑节能方面的备案,将建筑节能管理范畴扩展到建筑全生命周期。
  五是各类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创建了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完成了13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与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至少53个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31个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设计评价标识项目。同时,加强了与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举办了“第三、四、五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2007中国上海建筑节能博览会”、“2008上海国际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展”、“建筑节能与绿色生态建筑发展国际论坛”、“全国墙材革新成果展览会”,连续参加了第五、六届“中国(上海)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等。
  “十一五”期间,通过对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推行节能改造,以及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等工作的开展,加强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1.新建民用建筑由试点向全方位推进,实现了两个100%的节能标准执行率
  “十一五”以来,尤其是《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颁布以后,建筑节能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2005年起新建建筑陆续全部实行建筑节能备案制,且逐步实施强制标准,对新增建筑实现了源头管控。新建居住建筑2005年7月15日后全部执行国家或本市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分三步走:一是自2005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执行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二是自2006年7月1日起,新建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等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设计和建造;三是自2007年7月1日起,新建公共建筑全部按照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设计和建造。“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从试点到全方位推行,最终实现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建造的目标,全市累计建成执行50%及以上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面积17021万平方米。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重点稳步推进
  本市既有建筑量大面广,节能改造任务十分繁重,为了有效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06年以来,本市先后实施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和《建筑节能材料和部品推广应用目录》,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有力的保障。同时,提出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旧公房综合整治和成套改造、与既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改造思路,并狠抓试点示范工程来引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十一五”期间,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展开,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逐渐由单体建筑扩展到居住小区,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涵盖了政府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此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体系逐渐完善,在节能改造的过程中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根据各类既有建筑的特征采用适宜、经济效益好的改造技术逐渐成为节能改造工程实践的主要原则,节能改造措施也逐渐由单项节能措施向综合技术集成方向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节能改造建筑面积2898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约占2/3,公共建筑约占1/3。
  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已实质性起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有关要求,2006年本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09年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机管局等7个委局签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相关部门编制了《上海市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实时监测技术规程》,制定了上海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分项计量等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标准,完成了“监管体系建设”必需的技术体系开发,包括分项计量实时监测、JK-EMS能源管理系统、数据网关等技术,逐步把“监管体系建设”作为落实建筑节能目标、推进建筑节能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