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咨询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复印件,以及近3年所从事能源审计工作的业绩和典型成功案例材料。
(六)提供能源审计咨询服务业务团队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核心咨询人员的名单、学历、业绩等信息情况(详见附件),以及相应的职称、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八)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的咨询机构于2011年5月14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分别密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408室,同时提交《能源审计咨询机构申报表》电子版光盘1份。
(二)专家评审。5月下旬,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网上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对通过评审的能源审计机构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bjp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列入本市能源审计咨询机构推荐名录库统一管理。
五、对推荐机构的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能源审计咨询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发布推荐名单,并将对咨询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咨询机构每年3月底前要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上一年度开展能源审计咨询服务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及业绩、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推动节能减碳工作遇到的技术瓶颈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技术难题等。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若发现咨询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得咨询项目等情况的,将不再推荐该咨询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各咨询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本次评审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能源审计咨询机构申报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申 报 行 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