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重庆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建立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宣传体系、认证体系、推广体系、辅导体系。
3、进度安排
4月,与市质监局合作,分别赴江苏、广东调研学习。
6月,根据广东、江苏和北京三地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先行先试的情况,进行调研总结。
8月,协同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共同构建贯标工作体系。
9月,制定并出台《重庆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同时,会同市质监局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外贸型企业等分别出台贯彻管理规范的要求。
10月,研究并制定贯标工作的推行机制和宣传方案,启动贯标工作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实施试点。
11月,针对首批申报贯标工作的企业开展培训,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文件、内容控制制度、运行控制、合同管理等。
4、区县局的参与
参与区县:万州区、涪陵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5、组织保障
牵头处室:专利管理处
配合处室:两车中心
联系人:叶春梅(电话:67512932)
(二)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1、目标任务
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主要内容
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48家上市企业和300余家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培育工作,指导拟上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分析体系。
3、进度安排
4月,完成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调研工作,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研报告。
7月,编印《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指南》。
10月,完成20家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
11月,评选表彰首批10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4、区县局的参与
参与区县:涪陵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等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区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5、组织保障
牵头处室:专利管理处
配合处室:两车中心
联系人:张朝君(电话:67612599)
(三)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
1、目标任务
集聚区内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平均增长5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比例达到40%以上。
2、主要内容
建立集聚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集聚区知识产权特派员服务、督查中介机构托管工作效果。
3、进度安排
3月,要求集聚区上报管理制度(包括:奖励制度、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邀请托管服务机构及专家进行会诊把脉,引导集聚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改进。
4月,在原来4个集聚区开展托管工作基础上,组织宣传其他有意愿、有需要、有能力的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开展托管工作。
5月,开展集聚区知识产权特派员服务。自愿申报形式,特派员要求定期去集聚区开展培训、指导,提出集聚区知识产权管理意见,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