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2009年浙江省壁球锦标赛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总〔2009〕75号)
各市体育总会、各行业体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壁球运动的普及和开展,提高壁球运动技术水平,积极备战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2月20日在杭州举办浙江省壁球锦标赛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选拔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浙江省壁球锦标赛暨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20日在杭州市体育馆壁球馆举行。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杭州体育馆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打
(二)女子单打
四、参赛单位
各市、各行业体协,省外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者;
(二)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
(三)参加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预赛入围的选手务必参加;
(四)参赛人员均需保证能够有时间参加五月份在合肥进行的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如果入选后不能确保参加,由此造成的影响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参赛人员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六、比赛办法
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壁球单打竞赛规则》。
七、竞赛办法
(一)男子、女子各设两个小组,每个组各设一名种子,各小组由抽签产生,采用小组循环方式,每小组前两名胜出。男子胜出者即成为参加全国体育大会的人选。女子每小组第二名加赛一场,胜者成为参加全国体育大会的替补队员。男子各小组第一名之间及第二名之间分别对打,进行排名。女子各小组第一名之间对打,进行女子前二名的排名。男子及女子4-8名不再进行排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期,则大会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连败两次的球友不再进行循环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