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实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工业产业聚集度,进一步规范各类工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技术水平,减少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各区县政府)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2015年前,调整、退出冲天炉铸造、沥青防水卷材、玻璃、陶瓷、砖瓦、化工等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约1200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水泥产能,水泥生产能力在“十二五”规划700万吨的基础上,到2020年削减至400万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政府)
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实施更加严格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关停。利用3年时间完成水泥厂烟气脱硝治理。实施石化、汽车制造维修、电子、家具、印刷包装等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业行业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50%。研究制定油漆、涂料等溶剂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建立严格的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
(五)加强科技支撑,促进污染减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利用首都科技资源优势,组织研究团队,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地区细颗粒物(PM2.5)的形成、传输规律及其与北京地区地理气象条件之间关系的研究,搞清细颗粒物(PM2.5)的来源及形成机理。(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环保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应用,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开展以治理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实施烟气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新技术研究,开发清洁生产工艺和绿色产品,降低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六)提高绿色施工和道路保洁水平,遏制扬尘污染。
一是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要将扬尘污染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加快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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