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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13.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市内重点用能企业成立专业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和完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审计、检测、认证、节能工程运行管理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等领域的节能服务体系。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4.强化工业企业节能。推动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强化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推动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用能企业加强调度监测。推动我市高耗能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开展的单位产品能耗行业对标活动,全面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两型”企业建设。启动工业领域“领跑者”行动。
  15.推动建筑节能。出台《淮南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淮南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办法,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推进以太阳能光热、光伏、水(地)源热泵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化,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全市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达到100%,施工执行率达99%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末新建建筑有30%达到节能65%的建筑节能标准。
  16.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发展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出行者采用公共交通和节能环保的方式出行。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运输装备和运输方式,加快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能低下的运输装备。广泛动员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建设,充分调动企业作为节能减排主体的积极性。
  17.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和维修项目的建筑节能,淘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用车,加大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完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对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和自主品牌,予以强制采购;加强学校、医院节能改造工作,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学校、2万平方米的医院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推动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监测平台试点,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18.引导商务民用节能。合理规划全市商业布局,开展“节约型示范零售企业”和“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加强“限塑”检查指导,做好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在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逐步建立营业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饭店能耗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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