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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小康体育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小康体育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体群〔2010〕223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发改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紧紧抓住加快文化大省及体育强省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小康体育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10年浙江省小康体育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建设指标落实工作,由各市汇总有关县区情况并填报“2010年浙江省小康体育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单位汇总表”(附件3)于2010年7月20日前分别报省体育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同时上报电子文本(E- mail:cailin9@hotmail.com)。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浙江省小康体育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农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为原则,加强统筹,不断加大对农村乡镇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和农村建设、科学健身服务结合起来,从而改善农村落后地区群众健身环境,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实施对象和条件
  全省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的村和少数民族村,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乡(镇)、村领导重视体育工作,对小康体育村建设有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具备场地建设用地条件;
  (三)地方能自行解决配套资金;
  (四)能保证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和公益性。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1. 1片篮球场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必备要求);
  2. 1片篮球场、1张室外乒乓球台和1张室内乒乓球台;
  3. 30件以上室外健身路径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
  以上标准任选其一。2010年小康体育村以建设篮球场和乒乓球台(标准1)为重点,符合此要求的不能少于总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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