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浙体群〔2010〕252号)
各市体育局:
2010年是《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同时又是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十分重要的一年,今年的8月8日是第二个全国“全民健身日”。为切实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使设立“全民健身日”的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决定开展2010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以全面展示《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五年来我省群众体育取得的巨大成就为重要内容,通过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健身特点,突出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趣味性,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活动主题、口号
主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行动
口号: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天天健身,天天快乐
好体魄,好生活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
全民健身,让生活更精彩
运动,为生命增添活力;健康,让生命充满阳光
运动成就健康,体育创造和谐
人人参与健身,人人享受健康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0年8月8日,主会场设嘉兴市,其他10个市设立分会场。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开展的“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要与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相结合,与宣传展示《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五周年成就相结合。在活动期间,举办全民健身成就展,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15年来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