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巩固深化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中标药品及价格的监管,严格按中标价集中采购药品。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诊疗服务中乱检查、大处方、收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引入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同时,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工作,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着力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把纠风各项工作全部纳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范围,认真抓好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广播电视电话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效能革命深入发展。配合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再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外,全面放开经营,最大限度破除行业垄断。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较大幅度地减少收费、罚款项目和数额。全面规范行政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探索建立执法环节分离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控,实行行政监管行为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改善税收、融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加快推进费改税和税收改革,严格落实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市国税、地税系统“联合办税”和“同城通办”,加快建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治理涉企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问题,整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公务人员从政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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