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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2〕23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二五”规划》(沪教委德〔2011〕59号)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组织开展“2012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化解危机

  二、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强、针对性强的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心理危机,探索危机干预的有效途径,促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整体规划、系统衔接。

  三、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8日-5月28日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

  五、活动内容

  1.面向全体,创新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前形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依托易班--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校园网、校报、宣传手册、校内电视和广播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心理危机干预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举办学术报告、知识竞答、校园情景剧、课程大赛、心理沙龙、征文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吸引学生主动参与,使他们在活动中接受教育,提升境界。

  2.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完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促进医教结合,搭建心理危机干预的服务平台,加强对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促进心理危机干预科学化和规范化。

  3.认真总结,扎实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回顾总结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调整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和区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促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规划、系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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