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晋政发电〔2012〕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公安、煤炭、安监、环保、工商、人社、供电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遏制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净化全市矿业秩序为目标;以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为方式;以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非法违法行为和彻底清理关闭不达标矿井为重点;以纪律问责和法律惩处为手段;全面遏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全市矿业秩序和安全生产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
副组长:吉久昌(副市长)
任晓峰(市监察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
山西省煤监局太原分局市安监局
市煤炭工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供电分公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武世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监察支队长)
联系人:侯建平 联系电话:3586663
传真电话:3586667 电子邮箱:tygtjc@163.com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