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验收冠名
“浙江省镇(乡)、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竣工后,省体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将统一予以冠名。
六、其他
为使建设起到试点和示范作用,收到应有的社会效益,首批“浙江省镇(乡)、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
《浙江省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由浙江省体育局根据实施情况适时加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表:
浙江省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申报表
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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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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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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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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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的体育设施(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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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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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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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镇(乡)、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的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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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投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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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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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程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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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镇(乡)、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已落实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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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镇(乡)、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用地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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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单位申报理由
| 镇(乡)人民政府 (公章)
或 街道办事处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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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体 育 局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民政府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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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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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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