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对2006年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进行复查和2010年省级体育强镇(乡、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申报单位进行抽查的通知
(浙体群〔2010〕375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和《
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推进新时期我省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浙体群〔2010〕185号文件)和《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2010年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10〕228号文件)要求,决定对2006年度的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进行复查和2010年省级体育强镇(乡、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申报单位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安排
(一)2006年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复查时间为:2010年10月-11月中旬。
(二)2006年省级体育强镇(乡)复查时间为:2010年10月-11月10日。
(三)2010年省级体育强镇(乡)、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申报单位抽查时间为2010年10月-11月30日。
(四)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与市、县体育局商定后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二、复查对象名单
(一)2006年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复查单位为:下城区、余杭区、富阳市、北仑区、乐清市、柯城区。
(二)2006年省级体育强镇(乡)复查单位抽查29个,2010年省级体育强镇(乡)申报单位抽查33个,2010年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申报单位抽查6个、社区抽查38个(见附件1)。
三、复查、检查的内容
(一)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的复查按照《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浙体群〔2010〕185号文件)要求。
(二)省级体育强镇(乡)、先进街道、先进社区抽查标准按照《2010年浙江省体育强镇(乡)标准》《2010年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街道标准》、《2010年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