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六届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群〔2010〕382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轮滑运动,提高我省轮滑运动技术水平,根据2010年浙江省体育竞赛计划工作,拟定于2010年11月下旬在丽水市举行浙江省第六届速度轮滑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第六届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0年11月26日至28日在丽水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轮滑协会、丽水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丽水市浩博文体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以各市、县(市、区)体育局、体育总会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竞赛项目
(一)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15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二)少年男子甲、乙组、少年女子甲、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三)少年男子丙组、少年女子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淘汰赛
(四)幼儿男子组、幼儿女子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年龄组男、女运动员各4人(幼儿组限报2男2女),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二)年龄分组
青年组:1991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甲组:1997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乙组:1999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丙组:2001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幼儿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含1月1日)。
(三)运动员须具有浙江省户籍,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为有坡度200米国际标准跑道。
(二)采用2008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并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制定。
(三)各组别年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高年龄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低年龄组比赛,低年龄组运动员可参加高一个组别比赛。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专业队另计团体总分和个人名次。
九、比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