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加强道路施工监督管理
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工程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配合,严格道路开挖施工审批工作,严格规范和加强道路施工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轻道路开挖对交通的影响。要严格审批监督开挖范围、施工期限,坚决杜绝未经审批和超范围、超时限开挖施工;要加强施工路段督导检查,加快路段施工进度,对城区主次干道施工要优化组织、错时分段、压缩工期,尽量安排夜间施工,减轻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交通指挥员制度,加大交通指挥疏导力度,杜绝施工车辆违法行驶、乱停乱放、影响交通。
(四)大力加强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
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全面加强对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企业的管理,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整顿,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运输企业行业集中清查,逐人逐车检查登记,对有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驾驶人员,责令接受处罚和教育;对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不达标的车辆,立即停运整改;对违法行为突出或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和驾驶员,列入交通安全黑名单重点监管。严格落实专业运输企业驾驶员准入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检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切实解决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突出、行车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高发、影响道路畅通、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大力清理取缔非交通占道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配合,清理取缔马路市场、违规摊点,保障道路畅通。对主次干道非交通占道行为清理取缔,对支路、小街巷非交通占道行为分批分期逐步清理取缔,还道路于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六)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和单位配合,结合文明城市建设、交通安全宣教工程和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其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抓好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交通意识的知晓率、普及率,努力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共创良好交通秩序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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