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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2]11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青海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二O一二年四月)

  为做好2012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精神,避免发生重大群死群伤责任事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政府令第7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重大隐患情况,特编制本预案。玉树县结古镇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另报省玉树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
  一、2011年地质灾害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2011年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9起。其中滑坡12起、崩塌6起、泥石流1起。灾害主要发生在西宁市区、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平安县、互助县、循化县、祁连县、门源县、同仁县、贵南县、玛沁县、玉树县等13个市、县。其中:西宁市区滑坡2起、崩塌1起;大通县崩塌1起;湟中县滑坡1起、崩塌2起;湟源县崩塌1起;平安县滑坡1起;互助县泥石流1起、崩塌1起;循化县滑坡1起;祁连县滑坡1起;门源县滑坡1起、崩塌1起;同仁县滑坡1起;贵南县滑坡1起;玛沁县滑坡1起;玉树县滑坡1起。
  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57户村民230人受灾,1人死亡,5人受伤,毁房28间、毁耕地30亩、冲毁粮食5000kg、冲毁乡村水源1处等,灾害造成交通、供电、供水中断,对506户(2064人)村民的生命财产及1个电信发射塔、西久公路、通信光缆等构成威胁,直接经济损失77.89万元。
  201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2010年明显减少;与多年平均值相比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明显减少,属地质灾害较轻的年份。
  (二)引发因素。
  1.降水。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青海高原作为我国气候变化敏感区,增温显著,近年来极端天气不断出现。汛期强降雨天气的次数增多,近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频发。2011年全省汛期(6-9月)降水较2010年同期偏多18-34%,由降水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共10起,占灾害总数的52.6%。由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72.09万元,占总经济损失的92.55%
  2.不规范的人为活动。2011年因人为不合理的开挖斜坡坡脚和渠道及自来水管道、蓄水池、绿化灌溉水渗漏等引发的地质灾害6起,占灾害总数的31.58%,由人为活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且灾害威胁着367户(1495人)村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201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2012年降水趋势预测。据青海省气象局气候中心,2012年度(3-11月)气候趋势预测:
  春季(3-5月)总降水量海西西部在10mm以下,海西东部和小唐古拉山在20-77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38-173mm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果洛南部、玉树、青海湖西北部正常略多,唐古拉偏多2-3成,省内其余地区偏少1-4成。春季气温玉树南部、果洛大部及民和、循化、格尔木、沱沱河等地正常略低,其余各地正常略高-偏高。
  夏季(6-8月),总降水量海西西部不足20mm,海西中东部在37-146mm之间,青南地区在216-358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153-256mm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海西中东部、唐古拉、海南及黄南大部偏多1-3成,其余地区偏少1-5成。夏季除我省西部、玉树南部、海南及黄南部分地区正常略低外,其余各地正常略高-偏高。
  秋季(9-11月),总降水量海西中西部不足5mm,青南地区在74-220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50-151mm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除柴达木盆地及玉树南部偏少1-6成外,省内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多1-3成。秋季气温较历年同期相比,玉树、唐古拉及海北地区正常略低,其余地区正常略高。
  (二)201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据青海省2012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省内的汛期降水大部分地区偏多1-3成。据对1990-201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资料统计,有60%左右的地质灾害发生在6-9月份。因此,今年汛期的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灾程度将高于历年同期。
  三、2012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2012年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青海东部地区为2012年防范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包括西宁市区及湟中、大通、湟源3县;海东地区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6县。其他地区包括黄南州同仁、尖扎、泽库3县;海南州贵德、同德、兴海、共和、贵南5县;海北州祁连、门源2县;玉树州玉树县;果洛州玛沁、玛多2县。受灾对象主要为居住在高陡不稳定斜坡区和泥石流迳流、堆积区的居民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
  (三)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2012年潜在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92处。其中位于城镇的有7处分别为:西宁市区北山危岩、滑坡等危险点(段);黄南州州府隆务镇西山滑坡危险点;玉树州玉树县结古镇泥石流、滑坡、崩塌危险点(段)、杂多县城萨呼腾镇泥石流危险点;果洛州玛多县花石峡镇危岩危险点;海西州德令哈市白水河泥石流、大柴旦镇八里沟泥石流危险点。92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分布在西宁市14处、海东地区32处、海北州5处、黄南州14处、海南州19处、玉树州2处、果洛州4处、海西州2处(见附表)。
  (四)引发因素。
  1.强降水。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之一。
  2.地震。强震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要自然因素。
  3.不规范的工程活动。水利、水电、交通、矿山、城镇等工程建设切坡、开挖、渗水,矿山采掘、弃渣和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以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或者防护不当等人为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并遗留下许多地质灾害隐患。
  四、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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