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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承办单位 :

  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兰政发〔2011〕15号,以下简称《办理工作规定》),为切实做好2012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办理工作规定》。为切实提高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办理工作规定》。全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遵循办理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办理工作程序,切实将办理工作推入“办有结果、结有回音”的运行轨道,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按时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省、市交办会议精神及《办理工作规定》要求,市上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回复时限作了明确限定。具体为:各承办单位承担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将办理结果以文本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审定后,统一报送并在网上答复;承担的省政协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任务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由承办单位直接答复代表和委员本人,同时在相应网站上做出回复,并分别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及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政协各两份备查。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的征询工作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抓好重点建议提案现场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根据2012年各办理任务,经认真筛选并与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沟通协商,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35 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确定为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现场办理件。各承办单位要把以上现场办理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做好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现场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四、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承办单位要创新办理和方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进行视察调研,与代表委员现场对话,面对面进行交流,共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一起商讨解决的办法,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市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和行政效能考核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努力使办理结果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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