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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2]11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2年1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我省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及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健全疏堵结合、权责分明、协调运作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并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

  为加强土地管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省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青政办[2010]47号),对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文件精神的执行和落实还不到位。2010年我省新增建设用地754宗,有173宗属于违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2.3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4万亩,违法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达到29.27%和17.19%,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国家规定的责任追究红线。其中有1个州、2个县由于违法用地问题严重,被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实施了约谈和委托约谈;有1个州、2个县被追究责任。

  从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特别是交通运输项目用地违法严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以此次通报和约谈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强化依法依规管地、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性,切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快建立起土地管理的新格局。

  二、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

  对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出的违法用地案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进行整改和查处。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土地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规案件逐宗深入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于6月底前查处整改到位;2010年度被约谈和追究责任的县,要认真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提出的有关要求,将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切实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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