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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设立和完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各食品工业企业要加快建立并完善原辅料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等诚信管理相关档案,归类保存原料和产品收购、检验检测、生产操作、仓储物流、成品销售、不合格品管理、用户投诉、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诚信信息记录,形成诚信信息管理档案。提倡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诚信信息电子档案。
  (三)做好企业诚信信息的整合和报送工作。各食品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发布平台报送和定期更新企业诚信信息。
  (四)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各食品工业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活动,形成良好的诚信体系建设氛围。一是在厂区、生产车间等显要位置张贴诚信标语和口号,在检验室、实验室、仓库等场所张贴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二是将诚信文化融入到员工培训等企业文化中,树立企业诚信理念。三是将诚信文化建设贯穿于生产全过程,开展诚信车间、诚信班组评比和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四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诚信意识。
  二、深入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由自治区工信委为召集人的自治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要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全区食品工业企业都要参加诚信体系建设。
  (二)运用各种方式推进工作。各市工信等部门(市诚信体系建设办)要深入辖区重点食品工业企业进行督导,及时掌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典型示范、现场观摩、专题研讨、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不断推进当地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建立上下工作联动机制。食品工业企业要定期向所在市工信委(市诚信体系建设办)及时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成果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每季度要以工作简报形式向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办)报送情况。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办)以工作简报、专题汇报等方式向自治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和通报情况,同时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的专项工作督查。通过自治区、市、企业上下联动,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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