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认真落实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限期反馈督办事项整改情况。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举报的核查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
三、强化专项整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坚持不懈、毫不放松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制度和机制效能,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手段,进一步深化高危行业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和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顿运输企业挂靠;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尤其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休息措施,从严整治超载、超员、超速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和绩效考核;推广公路桥隧工程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继续实施危桥改造、公路安保和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道路客运安全年”和“平安工地”、“平安农机”活动的有效开展;认真组织开展以“畅安舒美”为主题的公路养护示范工程创建和“农村公路养护年”活动,提高公路安全水平和服务能力;深入开展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铁路运输和铁路施工安全稳定。深入开展“防止非法侵入”、“防治鸟击航空器”和“防范外来物(FOD)”专项整治,提升高原机场运行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监管措施,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严防校车事故发生。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以防范机械倒塌、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为重点,强化保障性住房、玉树灾后重建、中小学校舍工程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和违反项目建设程序等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公路施工、铁路施工、水利施工、电力建设、机场建设和工业项目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