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抓紧做好应对4月24日强降水天气过程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12〕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据市气象局预报:受冷暖气流共同影响,预计4月24日我市将出现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并伴有雷电和短时大风,过程雨量30-60毫米。其中,24日白天到夜间阴有大到暴雨,伴有雷电,南风转北风3-4级,阵风7级;25日阴转多云,北风3-4级。针对上述天气过程,为切实做好应对工作,防范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1.切实提高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做好此次天气过程所引起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防、预警,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安排专人做好校舍、食堂、宿舍、围墙等重点部位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和险情,严防发生校园内严重积水、房屋及围墙倒塌等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安全。
2.加强防灾应急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安全教育课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防汛、防雷电、防大风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3.强化校园防汛措施。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各自实际立即进行一次防汛为重点的安全排查。全面检查校园排涝设施,及时疏通排水管网。校园内危旧房屋,要严格落实隔离、加固等措施。对校园内配电箱、变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全面检修,发现隐患立即妥善处置。
4.做好次生性灾害防范工作。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强降水可能诱发的山洪、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二是注意防范强降水、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对学校教育教学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相应预案。三是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5.做好校车安全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淄博市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对严重影响校车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校车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6.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大校园内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道畅通,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遇有突发灾害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置并迅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