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行联系服务学生“三项制度”。以“生活(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寄宿制学生”为重点对象,普遍推行党员教职工带头“结对支教、主动送教、帮困助学”联系服务学生“三项制度”,每名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教职工分别联系结对学生不少于3人和1人。按照一周一电话加强联系、一月一走访了解情况、一学期一慰问解决困难、一年一团圆融入亲情“四个一”要求,及时了解并尽力协调解决结对学生的实际困难。
九、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规范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确保100%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长期坚持,100%的在职党员有岗有责、100%的党员依责承诺,把评比结果与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干部选任、职称评定、评先选优挂钩,逗硬奖惩。深化“三亮三比三评”,实施“三创四做”行动计划,推进“文明礼仪教育进校园”,普遍设立“党员示范岗”、“师德师风示范窗口”,举办党员骨干教师“精品展示课”、实施老党员教师带新教师的“青蓝工程”,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争做先进模范。组织召开“献礼十八大、‘四代会’,带头做贡献”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十八大精神进校园”宣讲活动,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十、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水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和党委应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干事。对兼职党务干事的党务工作应计算业务工作量,有条件的可发放一定的党务工作津贴。按照每名党员不低于100元/年的标准核定党组织活动经费或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配套设施,尽量为每个党支部提供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每月确定一个党团活动日,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时间有保障。
市委教育工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区县教育党工委要相应建立领导、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党工委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年内至少向市委教育工委和区县党委专题汇报一次中小学党建工作。每名党工委成员要牵头抓1-2个党建重点项目,年内至少4次深入学校点评指导党建工作。市委教育工委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纳入区县教育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不定期深入区县开展专项督查,掌握、通报工作进展,年底进行集中考核。各区县要把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绩评定的内容,以一定的权重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形成抓党建工作动力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推广经验做法,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报市委教育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7006148,电子邮箱:cqsjwh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