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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高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加大党员管理服务力度。依托12371党员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并不断维护更新党员信息库,规范党员管理。加强毕业生党员“一对一”联系和定期追踪,做到学生党员毕业两年内有跟踪记录。加强外来务工党员登记管理,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党支部每学期随访所有来校务工人员并做好党员登记,进行集中管理。实施“万名教师党员联系服务行动”,安排10000名教职工党员联系服务学生寝室、学生党员、普通学生,发挥教职工党员对学生的育人影响。实施“两万学生双带计划”,组织20000名学生党员对口帮扶带动共青团员、普通学生。
  八、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各高校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分别召开观摩会、交流会、推进会,确保所有基层党组织100%长期坚持“一讲二评三公示”。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坚持日常记实,推广设岗定责、对标定位、夺旗争星、升级晋档等做法。深化以“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评”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继续实施“三创六进”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党员佩戴党徽,普遍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窗口、党员先锋岗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把“一讲二评三公示”评比结果与年度考核、经济待遇、干部选用、职称评定、评先选优挂钩,落实奖惩,形成长效。
  九、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全面推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有利于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发扬基层民主。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行党支部联系服务师生“三项制度”,建立记实档案。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
  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有一块牌子、有一面旗子、有一个班子、有一个活动室、有一个宣传栏、有一套制度、有一系列活动、有一套完备资料“八个一”标准,细化具体方案,加强高校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七一”前夕,采用学校申报、上级验收、命名确定的方式,市委教育工委命名建立5个高校党建示范点;结合创先争优阶段总结和表彰,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十一、落实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分级确定高校基层党组织联系点,直接参与所联系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组织生活,指导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按要求配备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和督导专员。各高校要落实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分级划拨各级党组织,由各级党组织书记统筹安排。参照教研室主任工作津贴标准,合理确定并落实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津贴。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配套设施,保证每个党支部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每月确定一个党团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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