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民办高校例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渝教民办〔2011〕6号)
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重庆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决定从2011年起,每年由市教委召集全市独立学院、民办高职学院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的董事长、校(院)长、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分期召开以下工作例会。
一、民办高校举办者负责人会议
指导民办高校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保障充足,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现代大学制度,理顺举办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民办高校校(院)长会议
推行专家办学理念,明确校(院)长办学自主权,理顺学校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三、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会议
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等参加,研究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民办高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搞好学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等工作。
四、分管校(院)长会议
分类指导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招生就业、实习实训等专项工作。
五、民办高校后勤保障会议
民办高校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财务处长参加,主要研究民办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合理方式、有效途径以及后勤保障等问题。
建立健全民办高校例会工作制度是促进重庆民办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和规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按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重庆市民办高校例会安排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重庆市民办高校例会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