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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渝教学函〔2010〕2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及时总结我市高校学生工作经验,加强理论研究,推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决定今年在全市高校开展学生工作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渝高校从事普通学生管理、普通学籍管理和成人学籍与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含学校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均可撰写相关论文参加评选。
  二、选题范围
  (一)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日常管理(理论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制度建设、奖惩工作、学生申诉工作、资助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
  (二)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理论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度建设、电子注册工作、学籍异动工作、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专升本工作等);
  (三)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或学籍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三、撰写要求
  (一)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性、创新性和前瞻性,要论点明确,论述深刻,论据充分,逻辑严密,层次分明,语言流畅,对我市高校学生工作有较高参考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论文要按题目、作者、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格式进行编排。凡引用文献须注明作者、文献名称、刊登时间和页码等,每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
  (三)严禁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选的,撤销其相关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表彰
  (一)我委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论文评审组,对参评论文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我委审定。
  (二)根据申报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确定一、二、三等奖比例,对获奖优秀论文,由我委组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送要求
  (一)每个学校限报1-5篇,由学校统一报送。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预评审,确保选送论文质量。
  (二)每篇论文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电子版, e-mail:377981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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