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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部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部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职院校:
  为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的新机制,建立多元化高职录取模式,进一步落实试点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促进全市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及招生计划
  (一)试点院校。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院校为我市201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二)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为6300名,原则上30%用于招收中职毕业生。各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计划在市教委下达各试点院校的普通高职(专科)计划中切块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报名参加重庆市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三、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是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
  (一)报名。
  考生于2011年3月3-10日登陆试点院校网站(见附件)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操作程序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部门。
  (二)笔试、面试。
  考生于2011年3月26-28日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各试点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其中英语考试首次采用计算机智能测试听力、口语能力的方式进行。2011年4月1-3日,考生在报考试点院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三)录取。
  各试点院校于2011年4月8-14日在学校公众网、招生网等对外媒体上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并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4月16-17日到录取院校确认录取,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各试点院校于2011年4月19日前将2011年单独招生注册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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