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
2.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
参加测试的考生于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凭成绩证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在重庆邮电大学体育馆报到。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测试现场报名、参加测试,逾期不予补测,责任自负。
(五)公示。
经测试认定后,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重庆市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向社会公示测试认定合格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测试认定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渝价〔2001〕113号)规定,申请体育尖子生(高水平运动员、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应缴纳测试认定费100元(其中田径、游泳等量化项目只缴纳认定费50元)。测试认定费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收取,在报送材料时交市教育考试院财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高水平运动员及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是特殊人才选拔的基础性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此项工作由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重庆邮电大学具体承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将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有关高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地考生的报名、审核、登记以及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严肃纪律。
对在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认定和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书)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按照教育部《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以及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录取以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