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
开展“高职单招”的专业为各试点院校已有的国家级或市级示范、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及重庆市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的专业。具体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三)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为试点院校2011年原始计划总量的30%。各试点院校“高职单招”计划在市教委2012年下达学校的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切块安排。其中单招计划总量的30%单列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各单招专业招生计划应控制在该专业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0%以内。学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四、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后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
五、报名、考试及录取
(一)报名
考生于2012年3月19日-22日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cqksy.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拟报考院校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进入该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具体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部门。
(二)笔试、面试
考生于2012年3月31日-4月1日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各试点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其中英语考试继续采用计算机智能测试听力、口语能力的方式进行。2012年4月5日,各试点院校集中将含全部考生的成绩库及预录取方案先行报市考试院审查备案,随后考生在报考试点院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
各试点院校于2012年4月12日将预录名单先行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再通过公众网或学校招生网等对外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2年4月17日-18日到录取院校确认录取,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各试点院校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2012年单独招生录取注册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