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黄蓝办、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
46.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做好临港物流园区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的有关准备工作。市商务局牵头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产业或资本转移承接区,引导建设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等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基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各县(区)。
47.提高外资利用水平,鼓励外资参与企业改组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启动实施。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区)。
六、科教战略实施
48.择优建设海洋生物、海洋化工、海洋新材料、海洋装备制造技术等优势领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启动实施。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县(区)。
49.积极开展国家重大海洋科研项目研究、实施海洋科技优先行动计划,推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努力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组织实施9大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区)。
50.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加大对海洋职业技术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滨州职业学院和市技术学院,建设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启动实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51.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建设以“一个中心、四个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形成覆盖农产品生产、物流、仓储、销售、消费的全方位、无缝隙监控网络,保障农产品安全,努力打造农业物联网技术集成展示中心。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启动实施。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七、加强对重点任务的协调调度和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