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区)。
38.依托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阳信县、无棣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大力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新材料和软件产业等,滨州经济开发区低碳经济科技产业园开工建设,规划建设邹平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启动实施。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区)。
四、创新土地与海域开发管理
39.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撂荒地复垦、盐碱涝洼地综合治理,年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8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业开发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40.加快推进未利用地开发工作,年内完成沾化县利国马营5.5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无棣县兴棣5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和北海经济开发区2万亩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区等3个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2万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
41.积极推进未利用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初步建立未利用土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42.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加快探索用海用地管理衔接机制改革,支持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衔接的试点,积极推动填海海域使用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的换发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无棣县、沾化县、北海经济开发区。
五、不断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
43.加快开展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船舶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规范有序搞活农村金融。
责任单位:市金融证券办、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
44.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探索开展海洋综合管理试点,积极推进实施海洋综合管理试点方案,全面推进海洋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45.认真做好省组织的境内外“两区”建设招商推介活动的筹备工作。重点抓好第三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经贸洽谈会、蓝色经济高峰论坛、海洋经济文化(技术)国际博览会等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