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还不够完善,仍然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在一些领域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聊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期间,聊城市残疾人事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鲁政发〔2011〕45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聊发〔2010〕16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十二五末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水平。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优先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相适应。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统筹兼顾。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康复
任务目标:实施重点康复救助工程,帮助7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组织供应2.5万件各类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辅助器具。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壮大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网络,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按规定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