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聊城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聊政办发〔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1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质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相对均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合理规划布局,实现教育设施均衡
1.统筹优化学校布局。本着规模化办学的原则,确保学校建设与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在城区,结合城市建设规划搞好中小学设点布局。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新建居民小区的前置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小区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和管理。在农村,着力推进办学标准化,每个乡镇设1处中心小学,并附设3-5处分校,边远的农村聚居区可设必要的教学点。原则上每2-3个乡镇设1处初中,有条件的农村初中可与城区中学联合办学,实行名校带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和场地标准化建设工程,2013年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舍达标。加快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学校无田径场或场地过小、篮排球及乒乓球场地不足等问题。实施教学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3年,50%的中小学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室、音体美等教学设施达到省定标准,到2015年,实现所有中小学达标。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2012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每人一台计算机的目标,2012年全市中小学具有信息接入点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绿色班班通”普及率达到50%,2013年达到95%,2015年全面实现“班班通”。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到2013年,热水、热饭、取暖、改厕项目覆盖农村中心中学、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