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性文件制定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障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实现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及时、动态、量化评价。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浓厚氛围。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依法科学界定政府职能。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管理创新的规定,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健全群众利益协调、群众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矛盾调处等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进一步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探索人性化、柔性化社会管理方式,发挥非强制性手段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探索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夯实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根基,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制度。
(四)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逐步扩大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范围,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实行联合办理或者并联审批。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