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聊政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聊城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鲁政发〔2011〕42号)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四五”(2006-2010年)时期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四五”时期,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决策机制日趋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各级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普遍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整体保持和谐稳定,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为促进我市全面发展,构建和谐聊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五五”时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五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四五”时期的发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已经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还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行政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保障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个别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薄弱,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依法行政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三)“五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生态强市名城”的奋斗目标,以贯彻国家、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中心,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贯彻实施《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