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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关于聊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公务卡发卡银行的选择。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务卡发卡银行。各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发卡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作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

  五、公务卡改革中有关部门的职责

  公务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发卡银行等多个部门、单位。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务卡改革工作。

  (一) 财政部门职责。制定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公务卡改革实施工作,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公务卡发卡银行,并与发卡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对发卡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考评。

  (二) 人民银行职责。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公务卡业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发卡银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

  (三) 预算单位职责。确定本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后,及时与发卡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做好本单位公务卡申领工作,对职工进行公务卡知识培训。

  (四) 发卡银行职责。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传输公务卡消费支付信息、公务卡的还款信息;为持卡人提供增值和特色服务,开展用卡优惠活动,调动持卡人的用卡积极性。

  各级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

  附件:
  聊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希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许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广柱(市监察局局长)

  马骏(市财政局局长)

  吴金忠(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 张军(中国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刘磊(工商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王广升(建设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段义金(农业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薛炳珠(华夏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鲍峰(交通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石敬民(邮政储蓄银行聊城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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