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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关于聊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关于聊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关于聊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聊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 2012年4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公务卡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授权支付业务,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在公共消费领域引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务消费支付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授权支付管理;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降低单位现金管理成本,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现象,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

  二、公务卡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零星公务消费支付,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财务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公务卡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运作原则。公务卡改革应当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项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确保在财政资金最终支付给收款人前不流出国库。有关各方应做好持卡人信息保密工作,切实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管原则。公务卡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现行财务报销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的透明度,强化财政财务部门对公务消费信息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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