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意见
(德政办发〔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建立实施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工程”,是国家统计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切实做好我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是改革现有统计调查体系,破解统计工作难题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的重大举措,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变革,对增强我市的统计能力,全面准确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有效利用各方面统计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实施统计“四大工程”,能够有效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及时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把握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准确、更加完整、更加及时的统计信息,为党委、政府进行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统计“四大工程”,能极大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效率,将有力促进统计工作更加规范,业务流程更加完善,调查制度更加科学,对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加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点

  (一)加强基层统计力量。各乡镇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统计工作,配齐配强统计人员。3万人以下的乡镇要配备3名以上统计人员;3万人以上的乡镇要配备4名以上统计人员。乡镇统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命要征求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统计人员要向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新进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统计技能,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乡镇统计机构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要有良好的办公条件,要保证足够的统计经费,微机要达到人手1台,且具备联网直报能力。要切实加强乡镇统计制度和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建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三上”企业),要建立统计机构,明确企业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统计负责人名单要向当地政府统计机构备案,要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要配备必要的微机等联网设备,实现网上直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统称“三下”企业),或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要明确兼职综合统计人员。各类企业要设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企业统计负责人对企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实施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