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德政发〔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德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德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新一届党委、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组织实施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于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围绕主题主线,突出“四个牢牢把握”、“四个着力”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各类园区聚集发展、城市乡村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在建设幸福德州、实现跨越发展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进字当先,好中求快、快字当头”,突出主题主线不放松,锁定争先进位不动摇,始终保持跨越发展、加快赶超的强劲势头。工作中,要牢牢把握跨越发展这个根本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牢牢把握转型升级这个重中之重,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牢牢把握城乡统筹这个关键抓手,加速推进城乡建设;牢牢把握改革开放这个根本动力,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二、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2230亿元,按可比价增长11%以上;地方财政收入112亿元,增长1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80亿元,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0亿元,增长16%以上;进出口总额30亿美元,增长12%以上,利用外资持续增长;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200亿元以上,直接融资突破100亿元。
(二)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5%以上。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50元,均增长1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
(四)万元GDP能耗降低3.7%,全社会用电量增幅控制在12%以内,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以重大项目为突破口,着力保增长。
坚持投资拉动。我市正处于投资主导型的经济增长阶段,投资仍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投资拉动,以大投入、促大发展,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8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
狠抓重大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尤其要谋划、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特大项目;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全省和国家规划(计划)盘子,获得更多上级支持;加大项目服务力度,精心筛选确定100个市级重点项目,强化政策扶持、强化资源保障,确保投资500亿元以上,真正以大项目带动大产业、以大产业推动大发展。
强化多元融资。健全金融体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新增银行类金融机构10家以上,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超200亿,年底不良贷款率下降4.8个百分点;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力争境内外上市(挂牌)30家以上,直接融资过百亿;强力招商引资,各县市区都要确保引进5个投资10亿元以上、10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另外,要推进全民创业,激活民间资本;科学谋划项目,力争国家资金;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推进资源整合、存量盘活等。
破解土地制约。推进“两区同建”、促进增减挂钩、加大土地整治、提高利用效率,土地挖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开发区,优先保证产业项目建设需要。全面启动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今年完成12家企业的搬迁改造。加快产业园区内村庄搬迁步伐,争取年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