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市直各部门争取的上级无偿资金,重点向产业园区倾斜。市金融部门及融资指导中心要引导市内金融机构优先向经济开发区加大信贷投放。要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搞好资本运作,积极参与土地的开发经营,确保土地保值增值。
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1.调整组织架构。比照国家级开发区的组织和运行模式,对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和人员编制予以加强。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不搞上下对口,压减管理层次。探索建立市直部门和经济开发区互派挂职干部、交叉兼任职务机制,推进工作的对接和协调。
12.理顺与职能部门关系。市直部门和中央、省驻德单位对经济开发区派出机构要充分授权。派出机构接受派出单位和经济开发区的双重领导,干部任免须征求经济开发区的意见。因经济开发区建设需要到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审批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办理。
13.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本着有利于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的原则,理顺市本级与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安排年度预算时,要加大对经济开发区的倾斜。
五、理顺项目落地机制
14.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评审会议、落地联席会议和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保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形成项目落地快速推进机制。遇有特殊情况,根据产业办和经济开发区的要求,可随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15.规范项目落地流程。各产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规范执行项目推进、集中审批和企业设立的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6.明确项目落地政策。招商项目准入、有关税费减免等政策,在联席会议上研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为支持经济开发区发展,对工业类项目原则上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其他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征收。
六、创优发展环境
17.高质高效服务。市产业推进办公室要组建专门班子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实行保姆式、全程式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经济开发区要搞好与各产业办的对接合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做好产业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的前期服务工作。
18.严控涉企检查。按照“三条线”制度要求,除事关安全的紧急情况外,其他针对企业的检查一律取消。确需检查的,向市政府报批,由市效能办“扎口管理”、经济开发区共同组织。涉企检查要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各执法部门不得针对同一检查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