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泰政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总量调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及供应结构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2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420亩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000亩以内,存量建设用地4420亩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2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569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3893亩,保障性住房用地676亩(经济适用房用地120亩,公租房用地186亩,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370亩);商服用地2163亩;车站、广场、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21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亩;工业用地5398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导向
(一)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等用地供应,满足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推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模,合理把握供地时序,切实增强政府调控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和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能力。
(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时序,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和民生项目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深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大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第三产业用地供应,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保障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用地,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重点保障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加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重点保障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工业园区、岱岳工业园区、大汶口石膏工业园用地供应,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聚集效应。
(四)保障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保护、交通路网等项目建设用地,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综合功能。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与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五)实行片区开发,提升城市形象。按照“依法、惠民、可行”的原则,实行泰城城中村片区开发,保障土地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供地计划落实。对列入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计划执行情况要定期通报,因特殊原因影响计划落实的,应及时调整供应计划,并适时予以公布。
(二)突出供应重点,优化服务质量。对重点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谋划,加强协调,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做到成熟一批、办理一批,能供尽供,提高供地率。
附件
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亩
序号
| 座 落
| 面积
| 用途
| 供地方式
|
1
| 南关路15号
| 66
| 商住
| 出让
|
2
| 万官路以南
| 100
| 商住
| 出让
|
3
| 嘉德现代城南
市规划局宿舍东
| 15
| 商住
| 出让
|
4
| 长城路
| 63
| 商住
| 出让
|
5
| 泰安高新区
| 35
| 商住
| 出让
|
6
| 东湖路东首路北
| 58
| 商住
| 出让
|
7
| 东湖路东首路南
| 18
| 商住
| 出让
|
8
| 灵山大街东首路南
| 103
| 商住
| 出让
|
9
| 东岳大街以南,圣地公司以西,正元公司以东
| 113
| 商住
| 出让
|
10
| 东岳大街西首路北,
泰山学院以西
| 150
| 住宅
| 出让
|
11
| 老泰莱路以北,
泰明路以西
| 120
| 住宅
| 出让
|
12
| 傲徕峰路以东
文化路以南
| 64
| 住宅
| 出让
|
13
| 环山路以北
安家林水库以东
| 70
| 商服
| 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