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高效、便民的信访工作机制和程序,健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完善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针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促进信访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相配合,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21.加强仲裁工作。积极做好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创新服务方式,使仲裁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完善仲裁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仲裁工作和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仲裁机构依法独立仲裁。规范仲裁程序和裁决行为,确保仲裁案件依法公正审理,不断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方面的仲裁工作。
八、抓好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和督查考核
22.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各级政府每年要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实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培训公务员的年度教学计划中,要安排依法行政教学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培训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依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听证主持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各级政府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省政府《规划》的有关规定,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轮训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
23.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增加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在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修订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