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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港航业发展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港航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1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鲁政发﹝2010﹞106号)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精神,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推动我市港航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增强加快港航业发展的责任感
  水路运输具有占地少、成本低、能耗小、污染轻、运能大、效益高等比较优势,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方式,也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我市曾拥有“京杭大运河”黄金水道,发展港航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与国家“南北水调”工程同步实施的京杭运河济宁至泰安段复航工程,为我市港航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港航经济作为城市经济的新支撑点和带动经济结构转型的新引擎,业已成为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实现要素聚集、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推手,具有“一港带全局”的放大效应。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港航业发展的重要性,从加快“强市名城”建设的高度出发,把加快港航事业发展作为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规划,合力共建,推动全市港航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内河水运的比较优势,以“对接长三角、构建新港航”为动力,以船闸、航道、泰安港建设为重点,以船员、船舶和水运企业发展为支撑,着力完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港口经济,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二)近期目标。“十二五”期间,建设三级主航道23.8公里,建设泰安港港区3处,建设单向通过能力2100万吨的八里湾二级船闸,建设船舶垃圾回收处理中心1处,完成大清河支流航道建设前期工作。全市船舶运力总规模突破10万净载重吨,货运量突破120万吨。全市二类以上船员达到3000名,培育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船队,努力实现船舶标准化、船队专业化、企业经营集约化。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9%,内河运输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5%。港口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港口污水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京杭运河泰安段的船舶污水及垃圾接收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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