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抓好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
(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按照“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配齐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有效整合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形成强有力的监察组织网络,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尽快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逐步完善以专职监察员为主干,以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补充的监察执法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员录用、培训、考核、管理和激励制度,加强资格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精神风貌好、业务素质强、执法效率高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三)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等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办公经费、办案经费等列入同级预算,积极推进监察业务办公装备现代化,将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实现与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平台联网管理。
(四)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工作目标管理和执法责任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处罚决定听证制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四、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
按照全市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三步走”的规划,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和“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网络系统,完善“服务重心向下转移、监察信息向上汇集、监察业务上下联动”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实现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