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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和“三星护士”的通知


  附件3:
  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单   位

名  额

张店区

2

淄川区

2

博山区

2

周村区

1

临淄区

3

桓台县

3

高青县

1

沂源县

2

市属医疗单位

13

市管医院

6

合   计

35


  二、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标兵

区县(单位)

名额

区县(单位)

名额

张店区

6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3

淄川区

5

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

3

博山区

5

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

3

周村区

3

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

1

临淄区

4

淄矿集团中心医院

4

桓台县

4

齐鲁石化医院集团

4

高青县

3

山东铝业公司医院

3

沂源县

4

淄博化建医院

2

高新区

1

淄博万杰肿瘤医院

2

文昌湖区

1

淄博颜山医院

2

淄博市中心医院

6

山东舜天矿业公司昆仑医院

1

淄博市第一医院

6

淄博昌国医院

1

淄博市中医院

4

淄博广电医院

1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5

山东淄建集团公司医院

1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3

其它

6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3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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