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组织架构,力促30户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扎实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提升活动,引导企业广泛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力争培育50户信息化示范企业和20户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责任处室: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经济运行局)
19、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加强担保体系建设,着力扩大担保企业数量、担保贷款总量和受保企业覆盖率。充分发挥过桥资金的作用,深化银企合作,与4大国有银行和24家股份银行建立起合作关系,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大力支持中小企业选择上市、发行集合债、股权融资等模式进行融资。(责任处室: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20、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停缓减的204项涉企收费项目。(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六)实施运行保障工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1、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完善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大对重点县(市)区、行业和企业的调度监测力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变化,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制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难题。(责任处室:经济运行局)
22、抓好生产要素保障协调。建立健全生产要素市场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煤炭、原油、钢材、运输等重要生产要素供需波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所需各类资源的调配供应。加强煤电油气运的组织协调,继续实施电煤储备30天战略,保障发电企业电煤供应。强化信贷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责任处室:经济运行局)
23、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加强电力生产供应日调度、周预测、月分析制度,抓好电力生产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确保夏季、冬季用电高峰和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电力供应。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修订完善有序用电方案,抓好《
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责任处室:经济运行局)
24、完善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防汛等各项应急保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能力调查和重要物资生产储备,确保应急时期重要生产和生活物资的生产协调、紧急调度和运输保障。(牵头处室:经济运行局,配合处室:各有关业务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