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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食药监餐〔2011〕28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聊城市卫生局,省局稽查局: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2年元旦春节时间间隔短,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餐饮消费旺盛、聚餐活动增多,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问题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意义重大。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加强“两节”餐饮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组织开展“团圆饭”、“年夜饭”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专项检查
  对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等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格把关,重点防控,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接待能力、接待条件的审查,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和酒类等采购管理,以及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督促餐饮单位认真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为重点场所;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保管、食品烹调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环节;以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米、面、食用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餐饮安全隐患,并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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