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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申报市级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的通知

  (八)项目管理高效。示范乡镇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组织保障有力,经营状况良好。
  (九)资金整合有力。创建乡镇党委、政府要把现代农业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初步形成财政支持、企业投资、银行融资和社会投入多元化格局。
  三、重点申报内容
  示范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粮、棉、瓜、菜、菌、药、渔、种、茶等主导产业,有选择性地抓好以下“示范基地(园区、点)和科技示范中心”建设,总数不少于8项。
  1、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点;
  2、特色品牌农业示范基地;
  3、都市农业示范园区;
  4、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基地;
  5、现代农业科技(双推)示范基地;
  6、绿色控害技术示范基地;
  7、节水灌溉示范基地;
  8、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9、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10、农业信息化工程示范点;
  11、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基地;
  12、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13、休闲农业观光示范点(美丽乡村示范点);
  14、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
  四、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的联合推荐文件;
  (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申报书(见附件1);
  (三)市级现代农业示范乡镇3-5年建设规划;
  (四)市级现代农业示范乡镇2012年度实施方案;
  (五)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相关材料、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产品认证、乡镇重要奖励称号等。
  五、申报数量
  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历城区、济阳县、商河县各推荐2-3个乡镇。市里将从中选择10个乡镇,采取集约项目、集中资金的方式整体打造、全面推进。
  六、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申报指南;
  (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申报书以乡镇人民政府为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乡镇根据要求,于3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0份,并附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
  (三)市农业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示范乡镇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范围;申报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多媒体形式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济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过后,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公布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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