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鲁农科技字[2012]12号文件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有关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
现将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农办科[2012]12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有关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部、农业厅明确指出,本次调查统计是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摸底,统计数据将作为相关工作安排,有关项目测算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二、明确统计范围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负责县、乡种植业和综合站数据的统计。统计过程中,要严格区分行业和综合站数据的衔接,不能重复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后,就本地机构队伍变动情况写出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