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测试
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方案(包括项目和人数)须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方可公布。
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落实。测试现场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以确保特长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专业测试
1.体育专业测试内容与标准。参照《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2.艺术专业(音乐、舞蹈)、(美术)测试内容与标准。参照《2007年山东省艺术水平考试手册》执行。
(二)测试时间
第一批测试学校:4月21、22日。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包括: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
第二批测试学校:5月5、6日。非推荐生试点学校。
(三)测试结果公布
第一批测试学校4月28日前;第二批测试学校5月12日前。
四、审批及志愿填报
体育、艺术特长生须按照《济南市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将特长测试合格的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凡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中可兼报济南艺术中学。
各招生学校在高中招生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审批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审批表》一份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批。对审批合格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向考生下发统一格式的《特长生预录通知单》。
五、录 取
按照《济南市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各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应持经过审批的《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审批登记表》(填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到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是高中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影响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要切实加强对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特长生的同志参加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二)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按照“执政为民、廉洁高效”的要求,确保招收特长生工作考试公平、测试公正、成绩公开,维护教育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充分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日常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作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艺术活动;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文化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体育、艺术人才。
(四)请各学校务必于4月13日前将招收特长生专业、项目、具体人数报中招办(基础教育处)和体卫艺处各一份,经备案确认后方可实施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