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对驻济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审工作的通知
(济教函字〔2012〕4号)
各驻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
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教高厅函[2002]1号)和《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函[2003]2号)以及《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鲁教电办字[2004]1号)的有关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我局拟对驻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主要内容
1.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必须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活动相关服务资格。
2.学习中心具有独立的办学场所,办公室、教室等具有房屋产权登记证,能长期使用。
3.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学习中心每地市最多一个,并为我省紧缺专业。
4.省内高校设立学习中心原则上每地市一个,生源多的地市可在县区设立。
5.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不宜与多所高校合作,最多3所,且专业尽量不重复;外省高校只允许设置本科专业。
6.学习中心应具有远程教育的教学支持服务条件和能力。
7.在高等院校内设立学习中心应与该校的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合作。
二、检查程序
1.听取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负责人的简要汇报。
2.重点检查办公、教学条件和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能力。
3.学习中心填写《驻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表》,主办院校盖章后上报。
4.完成本次检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省教育厅。
三、检查时间
拟定3月26日-30日进行,具体赴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对照《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年检表上报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滕国光,联系电话:66608046;
邮箱: tgg0417@163.com。
附件:
1.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2.驻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表